Thursday, July 21, 2011

甲在野党遭禁足掀‘文化’之争

甲州议会于7月11日召开第12届第4期第2次会议,在野民行党议会领袖格西当区议员吴良山提问关于州内剧增的俱乐部赌牌,由掌管房屋、地方政府及环境委员会的行政议员拿督末尤诺斯回复,离题杀出一句‘赌博是华人文化’,引出掀然大波。

甲州境内连续出现三家以俱乐部形式营业的拥角子机(或称老虎机)赌博牌照的场所,原也并非新鲜事,近十数年来默默经营,不曾引来关注。三家俱乐部分别为钻石俱乐部(Intan Club)、莱利俱乐部(Rally Club)和马六甲俱乐部(Malacca Club)。马六甲俱乐部新近搬迁到新大厦,与一家大财团结合,规模恢宏。

角子机的生意在宁静的甲州开业以来没有发生任何因赌博所衍生的重大社会事故,今番在野党在议会质询,也许是要政府关注地方事务,不要等到发生如新加坡赌场开张后所引发的社会问题才来寻策应付,取之防患于未然。

行政议员拿督末尤诺斯在回答吴良山的口头问题时,开始以发出牌照的权利在中央财政部为由,并指出华、印裔都有赌博,结尾却横里冲出一句‘赌博是华人文化’。

这一句话,马上惹来吴良山站立起来,要求末尤诺斯收回有关评论,双方开始争执,演变成朝野群起骂战。

巫统党鞭兼回教事务行政议员拿督耶谷援引议会常规,动议把吴良山禁足当天会议,议长拿督奥斯曼迅速通过表决,裁决吴良山被禁足,但是吴良山拒绝离开议会,议长宣布休会十分钟。

二十五分钟过去后,国阵议员再度回到议会,发现吴良山仍然坐着没有离意,议长数次催促吴良山离开议会,但吴良山执意要求议长指示末尤诺斯收回‘赌博是华人文化’;纷争难解之际,由首席部长莫哈末阿里二次提动议,裁决吴良山扰乱议会之罪,禁足本期会议。

即便如此,吴良山还是没有离开之意。

被吹涨胡子的议长眼见无法解决残局,干脆宣布当天会议结束。临走前,并饶有趣味地调侃吴良山说:‘你如果要坐在议会厅内,可以慢慢坐,我们都要出去了。’

第二天会议开始,余下的四名在野党议员联合提呈紧急动议,要求收回有关‘赌博是华人文化’,结果却面临和吴良山同样下场,爱极乐区议员邱培栋、哥打拉沙玛纳区议员周玉清、峇章区议员林敬贤和怡力区议员郑国球被表决通过禁足余下两天的本期议会。

最后一天的会议里,州特权委员会宣布经过讨论,援引议会常规,在当事人缺席的情况下,裁定三名民行议员,分别是吴良山、邱培栋和郑国球,由于‘态度无理、恶劣和拒绝遵守议会常规’,匆匆把三人延长禁足令至六个月,但议员津贴不受影响。

余下两位未被禁足六个月的议员林敬贤和周玉清,州首长接受媒体访问时‘提醒’二人必须遵守议会,‘否则也将面临相同(六个月禁足)的遭遇’。

四位马华议员同在议会厅内,本着稳守国阵精神,让禁足动议无异议通过。后来,马华议员辩解说,是在野党扭曲行政议员的原意,特意捣乱。原则上,他们还是不赞同‘赌博是华人文化’这句评论。是耶非耶,只有议会记录才得堪真相?

甲州民行党在城市选区牢不可破,不管钟摆定律在过去怎么摆都没有让国阵连根拔起过,这一次通过禁足令,倒是让州首长满足了短暂‘零反对党’的壮志雄心。

此风一开,倒让人忧虑当权者会不会一再重施故技创造‘零反对党’的议会?或让禁足变成‘一个大马’的议会‘文化’?

有关文化的争议

赌博是华人的文化?

首席部长莫哈末阿里对于文化的见解,有如下的表示:‘我本身是念社会学的,一种活动如每天都重复地做,变成一种习惯,这将成为一种文化,但是习惯是能随着时间改变的。’

哥打拉沙玛纳区州议员周玉清在当天会议里曾表示,如果末尤诺斯把‘文化’改为‘习惯’,作为在野党的议员能够接受,毕竟,赌博确实是某部分族群的习惯,但称不上文化。但是,周玉清的建议受到断然的拒绝。

根据维基百科中文版的解释,文化应为:‘人文教化的简称,前提是有人才有文化,意即文化是讨论人类社会的专属语;文是基础和工具,教化才是这个词的真正重心所在。’

‘教化是人类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的共同规范,作为动词的教化是共同规范产生、传承、传播及得到认同的过程和手段。’

‘广义上的文化指所有人类的活动,都可以叫做文化。’

不同的学科对于‘文化’二字有不同的理解,但是‘文化’有其特点,特点如‘共有性’、‘学习性’和‘象征性’。

按照维基百科的解释,有关‘赌博是华人的文化’显然就已经抵触了‘共有性’这个文化特点。而首席部长也承认,‘赌博只是部分华人的习惯’。

打个比方,华裔族群自创的宗教是道教,华裔家庭自远古时代会去庙拜神,在家则供奉祖宗,这被视为华族的文化传承。

但是,也有华裔改信其余宗教,佛教徒占大比例,也有皈依了上帝的教徒和其余宗教,可是,如果研究华族的文化,不管是学术性或村野研究,都会把庙宇研究视为华族源远流长的宗教文化,这是一个占大比例的‘共有性’,不容否认。而且,没有华人需要通过赌博活动来得到族群的认同。

再举另一列,报章长期报道攫夺匪的社会新闻,几乎被捕的攫匪都是来自某族的匪徒,按照阿里的片面解释,可否将‘攫夺’指责成某族的‘文化’?显然的,这不只可能会引起国际纷争,还会被当成另一则国际笑话。

首席部长有关‘文化’的理解,明显出现了偏差,掉入学术所避忌的‘偏见’(Biased)的预设立场。


槟、雪两州的禁足事件

甲州议会在宣判禁足三名在野党议员时,由议长补充以下的一段话:‘议会原本可以禁足三人一年,但最终特权委员会只决定让他们禁足六个月,而他们的议员津贴不受影响,可见甲州国阵政府较有人情味,不像雪州或槟州那样,直接吊销议员资格,津贴亦同时中止,使有关议员如失业一样没有收入。’

无疑地,槟州和雪州都曾经禁足州议员,就让我们来回顾一下,槟、雪二州的禁足事件。

2009年5月,雪州民联政府通过州议会的特权委员会,对前州务大臣基尔实施一年禁足令,并撤销其议员津贴一年。同时受罚的,还包括另四名同样来自国阵的州议员,他们的罪名较轻,获判六个月禁足令兼取消津贴六个月。

这五名来自巫统的州议员,被判受罚的罪名是缺席有关‘能力、公信力与透明度特别遴选委员会’(Selcat)召开的听证会,审查有关政权转移时,前朝‘雪州议员夫人俱乐部’(Balkis)鬼斧神工地迅速转移俱乐部款项的去向。

五名国阵议员屡传不到,存有藐视委员会之证,被判禁足半年至一年不等。

2010年11月,槟州政府同样对议会反对党领袖来自巫统的阿查哈施罚禁足令。

事情的经过是由于阿查哈在议会上做出一番言论,指若人民对政府体制失去信心,513事件将会重演,剑指槟州民联政府,被认为有恫吓的意味。

州议会的特权委员会就阿查哈的言论召开听证会,作为特权委员会成员之一的阿查哈只在最后一次会议被邀出席解释,但阿查哈坚持不为自己所做出的言论在州议会内道歉,特权委员会做出判决。

特权委员会认为阿查哈不应一再重复一件能引起某个族群痛心的事件,四名特权委员会成员接受阿查哈的解释,另五名则不认同,因此做出六个月禁足令的判决,但议员津贴保留。禁足令由当年的8月17日开始算起,到禁足令颁布时已经是11月初,实际禁足令只是不足四个月。

纵观这些涉及多名议员或重大事件的被禁足事件,可以发现一些区别:

第一, 被判罚禁足令的议员,都应该被给予机会自我辩护。即使基尔也是自我放弃机会,才迫使雪州议会自行裁决。甲州被判禁足的三名在野州议员们表示,他们并没有根据程序被允许解释为何不该受到对付或道歉;甲州的禁足令,显然过于匆促。

第二, 比照槟、雪二州的禁足令,被判罚的议员们都直接涉及有关事件或言论;而甲州的情况则是要求收回‘文化’二字。说话的议员没事,要求‘收回’的议员们则被罚?

以禁足令来创造‘零反对党议员’的历史会如何演变下去?是以法论法或以人数多寡来玩法?值得人民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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