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y 28, 2008

封路流血事件

雪州黃冠城的封路風波已經有越演越烈的發展﹐原本只是一件簡單的該不該封了一條十字路﹐而今竟然演變成流血事件。

涉及這起事件的幾個相關方面﹐包括當地居民、大道擁有權的公司、黃冠城發展商、地方政府、中央政府。 地方政府由民盟陣線代表﹐中央則由國陣和警方代表。

由一開始﹐黃冠城居民反對封路﹐因為封路導致他們出入不方便﹐需要繞走冤枉路。發展商也同意解決居民的困擾﹐為路權問題而把事件帶上法庭等候發落。在等待法庭判決前﹐大道公司認為應該維護公司的權益﹐在路權還沒有釐清之前﹐公司還是可以使一些手段﹐就是不給居民方便。州政府剛剛上臺執政沒多久﹐難得有個能為居民伸張正義的機會﹐就冒出了好幾個“人民英雄”﹐ 和居民們站在一起對抗任何封路的意圖。中央政府﹐都輸了雪州政權﹐這種不好搞的燙手山芋﹐還是留給警方去“按形勢彈性辦理”。

頓時﹐一場原本可以好好坐下來心平氣和處理的糾紛﹐慢慢越發不可收拾。

基於過往的經驗﹐大道公司學聰明了﹐既然每次封路每遭拆除﹐就干脆來點巨大難移的路坉﹐加上狠手段。暴力份子守在新下的路坉邊﹐看見手無寸鐵的居民企圖摧毀路坉﹐就群起以鐵條、木棍、頭盔和長刃等武器﹐追打居民。迄今已導致10數無辜居民輕、重傷。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怎麼一回事﹐暴徒是由何方所指示採取暴力﹐三歲孩童都會說出答案。警方在流血事件發生時﹐被指責袖手旁觀﹔被詢及事件的處理方法﹐則以沒人投報﹐莫宰羊來回答。根據報導的圖片顯示﹐有些涉及暴力事件的相關人等和嫌疑犯﹐都已攝入鏡頭﹔還有那報導指稱的暴徒“領袖” ﹐應該都不難拼圖找認。問題在於﹕做﹐還是不做﹖

我們不只應該予以操縱暴力者最嚴厲的譴責﹐也勸勉還在國會裡表演的大大小小演員﹕災難止于星星之火﹐請速停止暴力蔓延。黃冠城居民的難題﹐已經是全國的課題﹐全民都在關心它的進展﹐沒有任何政治人物應該置身事外。

雪州不是還有不可或缺的政治人物嗎﹐現在﹐是你們不可或缺的能力表現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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