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y 6, 2008

上天堂

如果我們隨便脫口而出就詛咒別人下地獄﹐那不是一個很應該的事。

拉惹必得拉(RAJA PETRA) 不就寫了一篇“讓我們把殺害阿丹都亞的凶手都送入地獄” 而惹了禍﹔文章內容可能有譭謗的嫌疑﹐但下地獄總是讓人心裡不安﹐也難怪馬上有人報警。

阿丹都亞的謀殺案件﹐迄今已18個月﹐兇手還未伏法﹐法庭審理能拖盡拖。 阿丹的老父多次蒞馬聆聽審訊﹐到忍不住開記者會尋求人道援助﹐還強調自己不是來當乞丐﹐聽了不禁讓人心酸。 照理說﹐能動用到軍方的C4炸藥來把一個活生生的人炸死﹐整個案件的辦理應當已經把可能的範圍縮到最小才對。 難道﹐我們應該質疑行政或司法的辦事能力﹖

當然不﹐ 我們是高度推崇警檢單位的有所作為。

不信﹖ 好﹐舉些例子。

拉惹必得拉的文章一經張貼﹐高官否認涉及﹐政治秘書回文反駮﹐整個事件才在隔天的早報頭條刊登﹐警方在當天不到正午採取行動﹐馬上到拉惹必得拉的住家拉人兼沒收他的電腦器材。 罪名﹐以煽動法令和/或網絡犯罪的條文進行調查。

州議員蠻干踞了幾根凸出地面的鐵枝﹐馬上被警員以手銬帶回警局﹐錄了口供﹐還在警局內混亂中被拳腳招呼了幾下﹔罪名﹐非法集會加意圖破壞。

還有那兩個涉嫌殺害阿丹的武吉安曼特警﹐不都是大有作為的優秀分子嗎﹖

有作為﹐在於他們都懂得辦事﹐而且是懂得看主子的臉色辦事。

如此忠心又一片赤誠的人們﹐怎能下地獄呢﹖

都上天堂去。 不過﹐天堂裡的神仙好像二郎神養著一條忠誠的哮天犬、張果佬也養了條不離不棄的笨驢﹐其實﹐天堂也容許畜牲存在。

讓這些懂得看主子臉色辦事的忠僕都送上天堂﹐和不是東西的神物圈在一起﹐永生永世、心無雜念地懺悔﹐ 直至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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