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18, 2010

立法精神與邏輯

克林頓上任時﹐美國社會刑事罪案上升﹐引發社會懮慮。克林頓召開會議﹐請來國家安全主事官員、罪案專家、社會學家和警界司法專家齊聚一堂﹐克林頓懮心忡忡地說﹕“如果我們現在不做點甚麼﹐恐怕我的繼任者會窮于解決罪案﹐而我們偉大國家的人民也未必能享受到世界經濟繁榮所帶來的好處。”

大家坐在一起集思廣益﹐想出解決罪案的方法。結果是﹐沒有一個有效可行的結論﹗

但奇怪的是﹐往後數年﹐美國國內的罪案沒有如專家所預測的直線上升﹐反而是直線下滑。專家、學者和官員都大感訝異﹐但沒有任何答案。

2005年﹐李維 (STEVEN D. LEVITT) 和丹納 (STEPHEN J. DUBNER) 從經濟的角度嘗試揭示﹐會不會是1973一場合法化墮胎的審判 (繼而成為全國各州競相效仿的案件) ﹐成功改變了美國罪案衍生的生態﹖

李維和丹納所持理由的很簡單﹐人人並非生而平等。有些人一出世﹐就註定開始一生坎坷的命途。他們繼續解釋﹐甚麼樣的人需要墮胎﹖多半是來自底層社會階級﹐未來得及做準備當母親的人﹐突然懷孕了﹐墮胎犯法迫使這些很可能是未成年少女的孩子必須生下孩子﹔這些孩子的孩子﹐命運可想而知。

墮胎法令讓墮胎合法化﹐卻始料未及地讓國家解決了犯罪率上升的社會問題﹐並不是另立新法與否的問題。

當然﹐不是要鼓勵墮胎。很多宗教都認為每一條成形或未成形的生命都是可貴的﹐未必會贊成墮胎。但是﹐站在社會的角度上看問題﹐罪案﹐始終要回到根源去﹐才能得到根治。

回頭來看大馬的國內貿易和消費人事務部的宣佈﹐為了打擊盜版碟的猖獗發展﹐將建議修改法令﹐將來任何人擁有一片盜版碟將會面對罰款和監禁。

修法背後的基礎是甚麼﹐也許沒有人能理解。

為何盜版會像毒品一樣﹐越禁越蓬勃發展﹖販毒和擁毒會面臨死刑尚且不能阻截毒品氾濫的問題﹔恫嚇消費者、拿消費者來開刀就能讓盜版碟絕跡﹖

到底﹐問題的源頭在那裡﹖

毒品是驚人利潤誘使不法份子挺而走險﹔賣盜版碟的大集團﹐同樣也是看到盜版碟的巨大空間。
吸食毒品有各種各樣的理由﹐而後果只有一個﹐提早升天或被問吊。

購買盜版碟的誘因一是價格廉宜﹐再來是盜版效率極高﹐可以繞過甚麼都禁的監管單位﹐讓買家欣賞到原汁原味的創作。

如果要扑滅盜版碟其實很簡單﹐一是真正提高人民所得﹐二來把那個甚麼都剪和禁的審查部門給關了﹐也不用官爺們勞師動眾去搜索民間﹐盜版產品自會被市場淘汰。

比起首相署部長對‘ALLAH’一詞的建議﹐除了非議法庭判決的合法性﹐還反建議讓東馬繼續使用‘ALLAH’、西馬繼續禁止‘ALLAH’﹐這樣就能解決宗教背後所隱藏的霸權問題﹖

如此立法精神和邏輯﹐國內官爺們的能力﹐真還不是普通的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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