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February 28, 2008

給我一次機會

非常耳熟能詳的一句話﹐出自不同人的嘴裡﹐卻能帶來不同的效果。

小孩犯了錯誤﹐可憐兮兮說給我一機會﹐乞求父母的原諒。

員工觸犯公司條例﹐一臉慘容地說給我一次機會﹐望老闆收回開除的成命。

丈夫出了軌﹐滿臉淚痕地說給我一次機會﹐要與妻子從新開始。

唯一醫生不能說﹕給我一次機會。 因為在這個情況下﹐ 病人已經沒有機會聽到。

還有一種人﹐就是打算競選代議士的有志人等﹐千萬不要說這句話﹐因為﹐套句年青人的用語﹐就是遜斃了。

曾經有這麼一個人﹐他出來選議員﹐口號是絕不沿街拜票、絕不握手、絕不看溝渠。 他要競選﹐目標是要進入議會殿堂﹐要去伸張正義﹐要去殿堂裡打老虎。 結果﹐他真的憑著一區多席的選制選上了議員﹐開始自己打老虎的生涯。 這個人﹐就是李敖。 他以69歲的高齡﹐選上臺灣立法委員。

當然﹐不是每個人都能像李敖般特立獨行﹐支撐著他腰杆的﹐是他那數十年所累積下來的學問、風骨、和一如既往與強權對立的行事風格。 在他的任內﹐他不負選民所托﹐用他泡製的胡椒噴劑﹐把無理的軍事採購案給擋了下來。

做為一個選民﹐聽到候選代議士用近乎哀求的口吻﹐說﹕給我一次機會﹔你的感想如何﹖

說是哀求﹐或許太苛刻﹐懇求嘛﹐也倒還可以。

沒有人希望﹐今天看到這樣的一個小人物﹐有一天出現在議事的大殿裡﹐卻軟扒扒的﹐ 對所有事應反對卻不反對、應強硬卻不強硬﹐凡事只能迎強而事﹐碌碌無為。

要真用這聽來有點卑微的句子向選民做出懇求﹐不如就做這樣的競選宣言﹕

本人天生體內流的就是政治的血﹐政治是我個人最大的熱忱﹐服務人民、伸張正義是我為人最大的理想。 給我一個機會﹐送我進去議會裡﹐我會展現我的骨氣﹐不為做官、不為份糧、不為個人利益、不做秀﹐讓我為大家打老虎。

大不了﹐也就是被騙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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