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15, 2008

二等人

如果任何人﹐跑到美國去指著非裔有色人種或任何少數民族﹐告訴他們的地位是屬於次等人﹐相信說這話的人﹐肯定被人告到褲子都當掉。 同樣的事情﹐發生在歐洲或紐澳﹐結果也會一樣﹔任何人﹐企圖用一種種族歧視的方式去侮辱人﹐下場必然慘痛。

我們卻是一個獨特的國家﹐ 50年的獨立之後﹐還是有人時時刻刻提醒華裔的社會地位﹐是不能平等的。

出生在一個身世顯赫﹐帶有優越條件、不受挑戰且有一天可能是高居龍椅的人﹐居然會在一個場合﹐用討好一方的語調﹐來警告華人不可挑戰馬來人的特權。

挑戰﹖ 該從何說起﹖

我們來做一個解讀﹐挑戰是否意味著不應爭取平等﹖ 不應爭取平等是否意味著華裔必須世世代代都必須認命﹖ 我們華裔﹐就是次等公民﹖

相信歷史都一再證明﹐這個論調是愚蠢的。

有人說﹐當年獨立的時候﹐眾多的少數族群包括華裔和印裔﹐就是同意以馬來裔的特權來換取公民權。 當時同意了﹐就應當永遠信守。

那好﹐當年同意的那一些代表﹐今天或許都不在了﹔而代表們的下一代、下下一代﹐也可能都已移居到世界的某個角落去落地生根﹐都無影無蹤了﹐還能夠站出來厘清事實真相嗎﹖ 這些留下來建設這個國家的人們﹐也只是卑微地希望能有一個機會﹐重新檢視當初立下的社會契約﹐有無值得商榷的地方﹐能不能把這個國家改變得更具競爭力和活力﹖

我們絕對認同皇族的特權﹐永生永世享有尊貴的地位和俸祿﹔除此之外﹐皇子犯法尚且與庶民同罪﹐皇室也一樣要學會感同民間疾苦、學會社會的進步。

一些種族享有的競爭優先權、或佔據一些受保護的領域﹐到了一定的時候﹐都應該拿來討論、修正或更新﹐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恆久不變。

不管上等人還是下等人﹐重要是機會不等人﹔我們等待了許多年的一個契機﹐就是大家平等地同坐在一塊﹐高呼大家都是馬來西亞人﹗ 這樣﹐錯了嗎﹖

1 comment:

Unknown said...

我想,許多人民期待的應該就是一個"轉型正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