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1, 2008

算轉型正義嗎﹖

轉型正義﹐經由這幾年的全世界民主自由發展﹐已經是一句琅琅上口的詞﹔ 特別是臺灣民主進步黨八年執政﹐轉型政義更幾乎成了一句口語化的政治正確。

甚麼是轉型正義呢﹖

打開維基網翻查轉型正義的論述﹐得到以下的註解﹕

“轉型正義 (TRANSITIONAL JUSTICE) 是民主國家對過去政府違法和不正義行為的彌補﹐通常具有司法、歷史、行政、憲法等面向。”

簡而言之﹐轉型正義是一個新政府上臺﹐對過去歷史的反省﹐追求真相﹐以及恢復人權的一系列動作。 轉型正義的目的在於鞏固和保障基本人權﹐也提醒接下來的任何政權﹐都得停止、懲罰、糾正和預防人權的侵犯和踐踏。

馬來西亞沒有換來一個新政府﹐只選來一個五十年最弱勢的舊政權。 這樣的一個搖搖欲墜的政府﹐面對的不只是來勢洶洶的替代政線在一旁虎視眈眈﹐還迎回了一個正義老人。

正義老人是突然“轉型” 地變成“正義” 代言人﹐可惜的是﹐這位老人家患有嚴重的健忘症。 很多過去在他手上完成的體制﹐慢慢變成礙眼的陋規。 正義老人忍不住再出山﹐要對欽點的繼承人指點江山﹐再次破除民族的困境。

這算是那門子的正義﹖ 是不是興之所至和當權的抬抬槓、吐吐槽就算是正義和有良知﹖

要出來說三道四之前﹐該刷刷自己的記憶﹐ 把當年的司法案件先說個清楚﹐先檢討自己當權期間的一切作為﹐也說說對內部安全法令這部惡法的看法﹐才來轉個型、扮正義嘛。

如果每個下了臺的所謂政治家﹐在臺上說的做的是一套﹐下臺後又想化身正義的使者﹐那麼即使演的人不會有角色錯植的混亂﹐看的民眾恐怕也會精神錯亂。

非主流的首相署掌管司法的新任部長﹐上任後就認為政府有必要為1988年被開除的三名大法官道歉﹐結果是﹐內閣議決沒有這個必要。

想要轉型正義﹐在沒有反省、沒有真相的情況下﹐八字都還沒一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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