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3, 2008

性取向﹐重要嗎﹖

在短短半年裡面﹐有兩名政治人物都面對性的指控﹔一個已然下臺﹐另一個則是才剛開始又一次的司法征戰。

這兩人﹐大家都知道是蔡細立和安華。

蔡細立遭遇的是一場經過精心設計的陷阱﹐要怪只怪他個人膽大心也大﹐每回都到同一地點幽會同一情人。他個人的興趣或功過﹐都以辭職告了一段落。有同情者和支持者認為﹐國人應該以蔡醫生的能力來評估他個人﹐而不應該以他的私生活的錯誤示範來要求他辭職謝罪。各有各意見﹐這裡暫過不表。

安華在10年後﹐又一次被人舉報性侵害﹐而且還是個男受害人。這次事件很難不讓人聯想起10年前的那樁扑朔迷離的同樣案件﹐同樣是雞姦舉報﹐安華花了多年的時間抗辯﹐最後是檢方撤銷控狀。所以﹐有了這個前事的陰影存在﹐受訪的抽樣調查中﹐只有10%的受訪者會認為安華確有犯罪的嫌疑。

兩個政治人物﹐兩樁涉及性的指控﹐兩種不同的輿論方向。

很多人會同意﹐選一個政治領袖﹐並不是選一個高道德的完人賢者來統領一個國家。其他的考量﹐如能力、魄力、執行力和、誠信和遠見等等﹐都是一個領袖都必須具備的。有了這些﹐再加上道德觀﹐不就非常理想嗎﹖

在東方社會裡﹐在民主的理念處於“摸著石頭過河”的初、中階段﹐人們對領袖的道德觀念相對要求較低。需知道﹐若是在西方國家﹐不要說外遇或濫交﹐一次付錢的性交易﹐都足以讓任何政治人物下臺。

也有人會認為對政治人物不該有太高的要求﹐私生活該回歸私生活的層面﹔有能力有魅力的領袖該讓他去發揮﹐荒誕還是荒淫的私生活﹐我們將就點好了。是嗎﹖

一個人可以發揮能力的領域有很多﹐如果不能控制個人的私慾﹐又何苦趟政治這灘渾水﹖

安華的案件﹐如無意外將很快進入司法程序﹐一旦充足的證據顯示安華是有另一些特殊癖好﹐我們還要烈火莫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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