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10, 2009

港自弊、案自破

國會公帳委員會調查巴生自貿區的報告終於出爐﹐國會議員人手一本﹐由公帳會主席公開呼籲反貪委員會‘依法究辦’ 。

報告有它的調查局限﹐只圈定前交通部長陳廣才和前港務局總經理馮惠珠﹐點名兩人可在失信罪名下被治罪。

其餘涉及的各方各部門﹐一概排除在外。

這個被號稱為大馬有史以來‘最大且最複雜’ 的弊案﹐涉及款項在未來的追加情況下﹐也許高達124億馬幣的一樁罪案﹐會由兩個人一力承擔﹖

陳廣才首先發表聲明﹐作為一名前交通部長﹐他所簽發的並非‘承擔信’ 而是‘支持信’ ﹐支持並非承擔﹐出了錯干他何事﹖對於一些重點的追詢﹐陳前部長則一律以‘不記得、不清楚’ 回應﹔加上女皇大律師在身邊加持﹐陳前部長老神定定。

馮惠珠女士相對比較弱勢﹐只是一名退休公務員﹐現在所有的罪證都指向她的時候﹐對一位連預測現金流都沒聽過的前總經理而言﹐簽署高達數以十億記的合同還真是難為了她。

首相納吉開口說﹕一定要採取法律行動﹐讓丑聞水落石出。

追蹤此弊案經年的民行黨﹐由黨元老兼黨國會領袖林吉祥開炮﹐炮口對准總檢察署﹐聲言失職的總檢察長需為弊案下臺﹐並建議成立另一個‘皇家調查委員會’ 。

接任交通部長並以‘不願債留子孫’ 而落力追查弊案並因此陷入沒完沒了的法律訴訟案件的翁總﹐也許還忙於解決黨爭﹐吁一口氣說﹕案件終於告一段落﹗

連沒有被報告書點名需負責的前前交通部長林良實﹐也突然脫口評論案件﹐聲言所有交通部關於港口的決定﹐脫離不了財政部的批准﹐輕描淡寫一句話﹐就把前前首相馬爺爺也拉下水﹐似乎預告誰也別想置身事外﹐要死一起死﹖

奇就奇在﹐身為整個計劃中最大的得益者KDSB﹐為何毋需交代地價如何由每平方尺25元馬幣高漲一倍至50元﹖為何港務局需負責籌資﹖為何KDSB幾乎在毋需任何資金的情況下﹐由港務局承擔所有的成本﹐只交由KDSB承建﹖

我們的國家造就了不少移民外國的前部長﹐也生產了不少身價以億記的國會議員﹐到底﹐這些顯赫和優質的退休條件﹐是不是沒有一點值得我們懷疑的地方﹖

案件刻交由特別成立的內閣委員會聯合反貪委員會繼續追查﹐可是﹐會不會就如國家首席秘書在追查‘總稽查報告’ 所出現的弊案前事先宣稱﹐‘若在不知情、誠懇或不受控制的情況下犯錯﹐則不會採取(提控) 行動’ ﹖

這樣好了﹐港口是自己犯錯﹐弊案是自己發生﹐大家都很純潔﹐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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